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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第一!“不准予离婚”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时,争抢孩子的抚养权这类新闻我们见得不少。但双方互相推诿都不愿抚养的案例,你见过吗?


近日,江苏省一夫妻在闹离婚时,双方都不愿意亲自抚养孩子。这种情况下,法院要如何裁判呢?


夫妻离婚均不愿养娃

法院这样判

6月6日

话题#夫妻离婚均不愿养娃法院判不许离#

上升至微博热搜第一


江苏省夫妻方某(化名)和于某(化名)在2016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之后登记结婚,婚后两年育有一个可爱的女孩。

可惜浪漫的爱情敌不过生活中的柴米油盐,二人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吵架,夫妻感情逐渐出现裂痕。此前,方某已经和法院提起过离婚诉讼,被判决驳回,一年之后方某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法院判决孩子由男方抚养。
“女方认为她的工作关系,经常要上夜班,没有对孩子的抚养能力,同时因为她的母亲体弱多病,女方经常要照顾母亲,因此她的家人也没办法帮衬照顾孩子,所以提出由男方抚养”,法院工作人员这样解释方某的诉求。
对于此要求,男方于某认为自己工作不稳定又居无定所,而且在未离婚状态下孩子一直由他母亲照顾为由,现在母亲年岁已大,不方便独自照顾孩子,拒绝抚养孩子。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二人在抚养子女问题上互相推诿,严重违反婚姻家庭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直接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希望通过判决能让双方反思自己的行为,不推脱家庭责任,从未成年子女的权益着想,妥善处理家庭矛盾。

网友:摊上这样的父母

孩子太可怜


许多网友都觉得
摊上这样的父母
孩子太可怜了!

孩子是无辜的
为人父母,一定要有责任心!

法院是否判决准许离婚

由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结果决定


事实上,上述江苏省的案件并非首例,2022年6月,青海省东市互助县人民法院也遇到过被告双方都拒绝抚养孩子的离婚案件,最终法院依据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不准予原告的离婚诉求。
在我国的家庭观念中,孩子一直是家庭的未来和国家的希望。每一个孩子都有权利在健康和快乐的环境中成长,享受父母的爱抚和关怀,夫妻之间的矛盾和离婚,不应成为孩子承受痛苦的理由,不能也不该让孩子成为夫妻矛盾的牺牲品。根据中国普法对此类事件的解读,不准予判决离婚是基于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也是对中国“家和万事兴”的文化传统以及“力求两和”的古代家事审判原则的遵循。

法官说法


司法实践中,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时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案例较多,像本案中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情况少之又少。
在此类离婚诉讼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从离婚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伤害中汲取教训,而不应该只为自己的私利和一味地强调自己的客观困难,利用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推脱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双方应该转变思想观念,反思自己的行为,着重致力于夫妻感情的修复,在夫妻关系确实无法维系时,为未成年子女提供优于现状的生活学习环境,真正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着想,最终妥善解决目前存在的纠纷和矛盾。
因此,本案中,虽然原告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但基于未成年利益最大化保护原则和家事审判理念,对原、被告的此种行为不应提倡和鼓励。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

这种义务不因离婚而免除

也不可推卸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

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等事宜

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愿天下孩童都能健康快乐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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